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巡察办”)20211月成立,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校内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负责处理巡察工作日常事务。

巡察办的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督促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巡察组开展工作,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四、对巡察结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

六、负责学校巡察方面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新闻宣传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八、健全与纪检、政法、组织、审计、信访等校内外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沟通衔接 ;

九、负责办理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