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出租方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承诺书。
2.房屋承租方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出租方和房屋承租方需同时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南校区至实验综合楼一楼118办公室办理,北校区至行政楼1楼警务室办理,每套房屋限绑定一辆车辆。
附件:承诺书.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保卫处
2021年7月5日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党委人武部(保卫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