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有关工作提示

发布者:吴运传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10

2024年第季度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更新相关台账,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将以下工作提示全覆盖通知到本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

一、关于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工作提示

根据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校党字〔2021〕11号)文件要求,学校中层干部在社会组织中担任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分会会长主任委员、副会长副主任委员,常务理事、理事、委员等职务要履行报批手续,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表格和相关附件对照文件完整提供相关审批材料,职能部门等单位,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学院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由党委组织部审核,提请学校党委审批。

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兼职任届期满继续兼职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兼职原则上不得超过2届,所兼任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不再兼任的,本人应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原兼职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领导干部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教师办事→组织部(党校)→领导干部兼职一览表”查阅本人社会兼职情况。

二、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提示

根据学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校党字〔2016〕55号 )文件要求,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包括自费出国(境)留学、定居、探亲、访友、旅游及办理其他私人事务等,要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登记备案人员)》中层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或办理因私证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由组织部会同纪委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批同意到组织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含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开具办理相关证件的函件,并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因私出国(境)行程,不得私自变更行程安排。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须由组织部集中管理,个人不能私自持有,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后暂不出国(境)的,须在7天内将证件交回组织部;回国(境)后10天内,应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部集中保管。因私证件遗失的,个人应向组织部提交情况说明,并及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作废手续。严禁持因私证件出国(境)执行公务或参加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工作提示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部资料,前期已发放《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情况告知书》纸质版需要纸质版单位,请到徽风楼1908室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属于填报人员范围的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2-4条,应当及时向组织部报告。领导干部出现《告知书》5-15条规定情况的,应当在30日内及时向组织部报告:出现《告知书》16-19条规定情况的,应当第一时间向组织部报告中层领导干部需要补充报告的事项,涉及相关表格请到组织部领取,由本人书面填写签名直接提交组织部对逾期报告的,逾期原因作出书面说明。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应视情予以处理。

四、关于年度干部统计工作提示

根据干部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拟于11月启动干部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组织部将于近期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下发中层领导干部、科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请相关人员认真核对信息,确认是否需要修改(如需要修改,请在需要修改的内容旁用黑色中性笔手动修正),并本人签字确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送至徽风楼1908室组织部干部科杨雨婷处,具体要求待后续通知。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定期通知提醒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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