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8作者:浏览:1906


校研函〔202316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不断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范围与组织实施

凡拟于2024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预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实施。

二、预答辩的时间

预答辩工作的时间安排应确保研究生有足够时间完成论文修改完善工作具体预答辩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2024年上半年预答辩工作(包括首次预答辩和二次预答辩)最终应在2024310日前完成。研究生逾期未参加预答辩即视为自动延迟学位申请。

三、预答辩结果处理办法

首次预答辩结果为“修改后通过”的,申请人根据学院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办理论文送审手续。

首次预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申请人应根据学院预答辩委员会及导师意见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并根据学院时间安排完成二次预答辩

二次预答辩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申请人根据学院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办理论文送审手续。

两次预答辩结论均为“不通过”的,延期6个月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四、工作要求

预答辩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实施流程和相关材料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毕业答辩工作进行培养学院须成立预答辩委员会做好预答辩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预答辩顺利开展。

预答辩完成之后,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选择“毕业与学位”—“预答辩情况”,填写预答辩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等附件,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之后,由学院导出并打印《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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