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和各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1月26日(第11-12周)
二、检查对象
全校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管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2020-2021(2)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考查资料归档情况。
(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本学期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是否存在应开而未开课程;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是否有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是否将主要参考资料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减少学时及教学内容,停课、提前下课的现象,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新开课程、新任教师课程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授课质量。
(三)2019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完成情况、论文完成情况。
(四)2019级毕业生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学术成果、评奖评优完善情况(研究生院另发通知,请各学院配合审核工作)
(五)2021级学生培养计划制定情况。
四、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学院组织全面自查、研究生院组织教育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1月15日至11月21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成立由研究生分管院长、院级督导、专业系主任、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领导小组,采取随堂听课、师生座谈、专题研讨、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以及研究生教学管理情况等,并填写相关检查过程资料;及时掌握本学院、学位点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动态和教学秩序,发现和分析目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和师生的建议予以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案或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二)研究生院抽查
第一阶段:11月22日-11月26日,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课程教学巡查工作。
第二阶段:各学院检查试卷和教学培养过程资料检查;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通过自查及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于期中教学自查工作结束后(11月22日17:00前),将以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2.2021-2022(1)学期教师教学资料自查表;
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不少于6份;
4.《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
5.《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座谈会记录表》;
6.《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7.202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纸质版);
8.《学院期中检查总结报告》(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
(二)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配合学生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19级研究生填写、审核工作。
联系人:李梅 范晨晨,电话:0551-63828285
附件:
1.2020-2021(2)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考查课资料归档汇总表.xls
2.2.2021-2022(1)学期教师教学资料自查表.xls.xls
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听课表).docx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