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1届毕业生离校总体工作安排,学校上半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提前到6月中旬召开。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现对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6月1日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函〔2021〕3号),各学院对答辩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审核通过者材料(“答辩资格审查表”、“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达到学位申请资格要求且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由导师、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将于6月2日进行复审。
二、6月9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三、6月11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拟授予学位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将《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需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6月12日前,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一栏的“授予数据核对”,核对并补充学位授予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打印《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学术学位研究生为《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统一收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五、6月15-16日,学院将研究生毕业归档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归档材料需严格按照《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归档相关表格》,研究生院将逐一审核接收,具体审核顺序另行通知。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