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11作者:浏览:4331


校研函〔20214


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落实《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培养质量,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校内导师,其财务账户的科研经费达3万元及以上,方可安排指导研究生,最多指导3+2名研究生。即可独立指导最多3名研究生,另外2名研究生必须配备校内博士教师或校外专业导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

(二)校内博士教师、校外专业导师,只能作为第二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名研究生。

(三)校外兼职导师,可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名研究生,每个研究生必须配备1名校内导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

(四)学校与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其校外兼职导师,可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名研究生,其专业学位校外导师可作为第二指导教师,但每个研究生必须配备1名校内博士教师作为校内指导教师。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为校内导师,不计入指导学生人数。

(六)对按上述原则配备研究生指导教师确有困难的学院,可专题报告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互选对象

参加互选的指导教师应具有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参加互选的学生为202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三、时间安排

(一)521日前完成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

(二)524日上午,各学院将《港澳宝奥苹果手机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汇总表》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实际,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互选工作。

(二)互选工作采用线上互选。

(三)互选结果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为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各有关学院要尽力完成与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需求任务。


附件:

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汇总表.xls

2.安建大-清华合肥院联合培养2021级研究生需求情况一览表.xls

3.安建大-中科院合肥院联合培养2021级研究生需求情况一览表.xls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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