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学生处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2023-2024学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年度标兵、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二、宣传要求:
(一)各学院应将本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代表)、国家励志奖学金(代表)和其他优秀个人事迹全部宣传到位。
(二)各学院可选择座谈会、访谈、经验分享会、视频会等各种形式在线上及线下广泛宣传。
三、报送材料:
(一)开展活动现场照片2张和线上宣传截图1张。
(二)需提供一份总结:总结没有统一模版,包含组织领导、宣传对象、开展过程、宣传特色和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四、报送时间:各学院报送材料应在12月31日之前交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资助科胡韬(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报送),联系电话:63828055。
学生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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