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2024学年第二次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1 浏览次数: 51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12号)要求,现决定举行第二次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1月4日 下午14:30

二、答辩地点

土木楼1306会议室(暂定)

三、答辩评审

答辩分为个人展示(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

个人展示由答辩候选人介绍个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情况。现场提问将由答辩评委就学业、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方面进行提问。

四、答辩顺序

答辩候选人汇报顺序通过抽签方式决定。答辩候选人需于11月4日14:00到土木楼1306会议室,抽签、拷贝PPT。

五、其他事项

现场答辩演示材料由答辩人自行准备、操作电脑播放或使用激光笔进行演示播放,不再安排其他人员播放答辩演示材料,未进行答辩候选人将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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