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奖学金、年度评优及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少宝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按照《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字〔2022〕71号)《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字〔2024〕1号)《港澳宝奥苹果手机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校字〔2023〕89号)《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14〕91号)和各项社会奖学金评定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奖学金、年度评优及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本科生校奖学金评定、年度评优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所指定范围(见附件)。

二、评选内容

(一)校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

(二)先进集体

1.文明班级

2.文明宿舍

(三)优秀个人

1.十佳大学生

2.年度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

6.单项优秀个人

(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

(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

(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

(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

(四)社会奖助学金

“讯飞智元奖学金”、“通源奖学金”、“宜城立信奖学金”、“诗城奖学金” 、“诗城助学金”、“启明星奖学金”、“同济建设奖学金”、“苏州建工奖学金”、“安徽四建奖学金”、 “联信弘智奖助学金”、“欣欣奖学金”、“造价筑梦奖学金”、“造价筑梦励志奖学金”、“宝翔建设奖学金”、“合轨优才奖学金”、“00土木6助学金”等16项社会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推荐人数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学生进入申请界面(PC端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端在易班-今日校园),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二)班级评议

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经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全班公示无异议后,在线上进行审核上报。

(三)学院评选、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线上进行审核上报。

(四)学校评审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汇总审核,同时产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对象,并将结果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报送材料应在10月23日之前交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资助科胡韬(同时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63828055。

(二)报送材料

1.评审情况报告

各学院应报送学校奖学金、年度评优及社会奖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同时该报告应附本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应以学院的正式文件报送。

2.表格

各学院应报送《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奖学金汇总表》《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文明班级汇总表》《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文明宿舍汇总表》《港澳宝奥苹果手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汇总表》《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十佳大学生”及“年度标兵”汇总表》《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社会奖助学金申报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3.佐证材料

(1)校奖学金: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表和综合测评排名表。

(2)先进集体或优秀个人:各类申报表;一份班级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班级建设的照片,一份宿舍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宿舍建设的照片,年度标兵和十佳大学生所需一份个人成长报告(含个人简介,主要事迹、获奖情况)和两张个人照片(一张证件照,一张生活照)。

(3)社会奖助学金:各类申报表及附成长报告(含个人生活照一张)。

佐证材料报送电子版,纸质版留存备查。

六、其他要求

(一)在学生处下发年度评定通知后,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统筹布置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出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评选时,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不少于2位小数;学业成绩排名为同年级同专业所有学生;转专业学生需在转入专业评选。

(三)经批准已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评优资格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荣誉称号,追回所发的奖金、奖品及证书,并给予处分。


学生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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