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次数:1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2至第13教学周开展本科教学期中检查工作。检查分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开展,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重点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一)教学运行

1.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落实、课程停开、双语课程开设、智慧教学工具使用等。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检查、理论课程教学进度、教师教学状况、课堂教学管理、学风考风等,以及学生上课出勤、遵守课堂纪律、课堂笔记、作业布置与批改、中期测验等课程过程性评价推进情况。

3.本科生学业指导与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4.专业系(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5.教学单位开展听课情况。

(二)实践教学

1.各学院自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按照《实验教学过程自查记录表》(见附件4)填写并留存备查,覆盖每门实验课程和任课教师。

2.本学期末,各学院自查实验教学资料,按照《实验教学资料自查评分表》(见附件5填写并留存备查

(三)毕业生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生学位提醒结果情况,组织核实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梳理毕业生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对学业存在困难学生加强指导和帮扶,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达成毕业要求。

二、学校检查

1.根据教学运行计划,抽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2.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结果纳入教学单位年度发展考核。

三、近期工作安排

(一)教学建设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强化审核,切实做好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二)考试工作

1.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14日(星期六)举行。

2.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将于12月下旬至2025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开课单位已结课的专业课程应尽快组织期末考核,本学期19周完成所有课程考核。

(三)转专业工作

各学院根据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需要,相应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组,统筹培养条件等办学情况,确定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报教务处核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报学校批准发布后,教务处于本学期第16周正式启动学生转专业工作,公布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深入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本单位期中教学运行及检查情况,客观填报检查总结表,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填写相关工作表格,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单位检查资料汇总报送。各教学单位应于1129日(星期五)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材料,通过电子政务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王若澜,纸质版同步报送。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714室,0551-63828070

特此通知。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统计信息反馈表(内含5张表).xlsx

2.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模板).doc

3.会议纪要(模板).docx

4.实验教学过程自查记录表.xlsx

5.实验教学资料自查评分表.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