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1-04 浏览次数:1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第1-18周为教学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

二、时间节点

1.2024114日(星期一)-1119日(星期二)期间,各教学单位落实下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任务。

2.各教学单位于1120日(第12周星期三)前将相关附件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课程所属专业系(教研室)需填报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审核表(见附件1)。

2.不同年级、专业原则上不宜合班授课。公共课课程教学班规模应控制在120人以内,其中思政类课程最多3个自然班合班,其他课程最多2个自然班合班。非公共课课程教学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90人以内。

因客观原因确需突破课程教学班限制规模的,由开课单位在任务落实前填报纸质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落实相应教学任务。

3.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教师教学状态,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下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所属教学单位统计并填写未安排教学任务教师信息表(见附件3),并报教务处备案。

1)所有在岗教师原则上须为本科生授课,特别是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

2)专职实验人员和辅导员原则上不得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

3)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聘教师,可安排与本校教师共同承担某一课程教学任务。

4.各教学单位均应开设线下公共选修课。线下公选课每学期分为两个批次开设,且两批次需同步落实任务(第一批起止周为第1-8周,第二批起止周为第9-16周),教学班人数不得超过120人。新开设的公选课需报送相应开课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落实。

四、注意事项

1.实践实验类课程无需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内编排上课时间、地点,系统内“不排课标记”应选择“不排课”。

2.多名教师合授课程的,需明确每位教师的具体上课时间(操作说明见附件4),明确成绩录入教师。

3.课程教学班“扩容容量”无需填写,“是否选课”默认选“否”。

五、课表编排

教务处依据相应排课原则(见附件5),合理均衡编排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教师因身体原因、非脱产进修等,以及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对上课时间有相应需求的,可填写《特殊排课需求申请表》(见附件6),由所在单位汇总、排序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原则上各单位教师特殊排课需求不超过教师总数的6%不足2人的按2人计算。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王军、王若澜,63828070

特此通知。

 

附件:

1: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审核表.doc

2:教学任务大班额落实情况汇总表.xlsx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未安排教学任务教师信息表.xlsx

4:多人合授课程上课时间设置操作说明.pptx

5:课表编排基本原则.pdf

6:特殊排课需求申请表.doc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