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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9212


关于开展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结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根据《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学校开展2022年度延期项目、2023年度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管理

1)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开展结题验收,采取“初审+网评+现场答辩”的方式。通过初审和网评后,再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答辩。

结项要求严格按照《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第十六条“国创计划结题等次评定条件”执行(附件1)

2)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验收,等次评定由学院参照国家级大创评定条件制定实施细则,严控质量关。

后期创新创业学院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抽检不合格,予以撤项,不再发放奖励经费

3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同等级别项目总数的10%

二、材料报送与答辩安排

(一)材料报送

2023年大创项目结项通过大创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负责人于5月31日(周五)前,将结题材料在系统提交。学院组织省级、校级项目评审后,613日(周)下午5点前将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情况(附件2)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二)国家级项目答辩安排

1.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619日(星期下午2点30

答辩地点:徽风楼17楼1706会议室

2.答辩要求

(1)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离校或者上课冲突,应指定一名项目组核心成员参加答辩。

国创项目负责人请加入2023年结项QQ群:641668760。

(2)现场汇报控制在6分钟以内,专家答辩5分钟。

(3)答辩人须提前20分钟签到并拷贝PPT。

三、其他事宜

1.校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国家级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2023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延期申请表须5月31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2.2022年度已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大创项目,2023年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弘13252242255,刘文昊19360212035

地址:徽风楼1711办公室

2023年国创项目结项QQ群:641668760

 

附件: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pdf

      2.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清单.docx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doc

      4.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