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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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826


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根据《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学校开展2022年度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管理

1.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学校集中组织现场答辩,结项要求严格按照《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执行(附件1)

2.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验收,严控质量关。创新创业学院后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

3.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按照延期项目管理。优秀等次不超过10%

二、国家级大创项目材料报送与答辩安排

(一)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5月29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大创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及支撑材料(附件3)一式三份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结题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决定入围答辩的名单。不按时提交视为撤项。

(二)答辩安排

1.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61日(星期四)14:30

答辩地点:南校区教学主楼5楼智慧教室

2.答辩要求

1)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离校或者上课冲突,应由一名项目组成员参加答辩。

2)现场汇报控制在6分钟以内,专家答辩5分钟。

3)答辩人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教室签到并拷贝PPT。答辩分组、答辩教室、答辩顺序等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1.项目延期只能申请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国家级大创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项的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创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见附件4)。其中,国家级大创项目延期申请表须于529日下午5点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2.各学院须于65日下午5点前将省级、校级结项情况报送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5

四、联系方式

蔡弘,13252242255,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pdf

      2.大创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3.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装订模板.docx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doc

      5.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清单.docx

      6.2022年度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创立项情况一览表.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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