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学校定于10月中旬开展2021年度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管理
1.根据《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2021年及以前的项目管理继续按照《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执行。
2.国家级大创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由学校集中组织现场答辩;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由所在学院参照有关结项程序组织验收,并严控质量关。
3.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按照延期项目管理。优秀等次不超过15%。
二、国创计划答辩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10月12日(星期三)13:30
答辩地点:南校区教学主楼5楼1501、1502、1503教室
(二)答辩要求
1.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离校的,应由一名项目组成员参加答辩。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现场答辩,PPT汇报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5分钟;创业实践项目现场答辩,PPT汇报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10分钟。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PPT汇报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10分钟。
3.答辩人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教室签到并拷贝PPT。答辩分组、答辩教室、答辩顺序等详见附件1。
4.所有参加答辩的项目在答辩现场提交1份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及3份装订成册的结项材料(装订模板见附件3),包括项目申报书、结项申请书、成果汇编。
三、工作单项奖评选
学校设立大创项目工作单项奖,激励在大创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和指导教师。设置2021年度大创项目优秀组织奖3个,从结项率和优秀率高的学院中评选;设置2021年度大创项目优秀指导教师10人。
优秀指导教师单项奖由本人按要求和程序申报(申报表见附件4)。各学院须于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5)报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从政务平台报送。
申报情况经专家评议,报学校审批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宜
1.项目延期只能申请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国创计划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项的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创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见附件6)。其中,国创计划延期申请表须于10月19日前报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2.各学院须于10月19日前将省级、校级结项情况报送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7。
五、联系方式
蔡弘,13252242255,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级大创项目答辩分组一览表
2.大创项目结项申请书
3.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装订模板
4.大创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5.大创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申报信息汇总表
6.大创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7.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清单
8.《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 〔2022〕41号)
9.《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 〔2015〕47号)
10.2021年度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创立项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30日
附件8:《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pdf
附件9:《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pdf
附件10:2021年度安徽建筑大学大创立项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