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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函〔2021〕24号
关于开展2021年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切实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万无一失,实现招生考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考试诚信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考试诚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涉考人员诚信、法治、自律意识,培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违法违纪行为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和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考试氛围。
二、指导思想
1.强化学习。要组织集中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知识、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将依法治考、诚信参考的行为深度融合并贯穿考试全过程。
2.预防为主。要强化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教育,做到举一反三,切实用实际案例警醒、警示每位涉考人员,自觉抵制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推进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理念,努力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3.协同宣传。要结合思政、法治、素养教育,将诚信建设作为一项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贯穿学校办学治校、管理治理各环节。学校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教育,真正形成宣传教育合力,促进诚信教育融入日常,让诚信考试的理念入脑入心入行。
4.精准施策。针对不同考试、不同主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考试期间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参考学生监管,预防替考行为,严防考生将违禁物品带入考点、考场;要严格管控在校学生,对住校生试行封闭式管理;要加强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教育监考教师、考务人员严格执行考试规定,规范考务操作流程,严防考试违纪、作弊和代考等行为发生;要加强信息管控,所有涉考人员不得在“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发布与考试有关的图片、评论等内容,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切实预防泄密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参加学习人员
所有在校学生、辅导员老师和任课老师,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考试的监考、巡考等考务及管理人员等。
2.学习内容
各学院要利用主题班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在校学生、辅导员老师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法律法规及《考场规则》等学校相关考试文件。(责任单位:学生处)
各学院要利用教工大会、专业系(教研室)活动,组织任课老师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1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7、18条等有关内容)。(责任单位:各学院)
教务处(招生办)在各类重要考试开始前,组织监考、巡考等考务及管理人员学习学校《主考、副主考职责》《监考员职责》等相关考试文件的有关规定。(责任单位:教务处)
3.工作任务
(1)印发一封信。学校制订《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平台发布,引导广大考生家长和辅导员老师一起协同做好诚信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
(2)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结合学生安全、身心健康等活动,要求各班级组织召开一次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辅导员老师带领学生参观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巡查系统,使考生清楚考场的一举一动会全程录像,引导学生自觉增强诚信考试的思想理念。(责任单位:学生处、信息网络中心、各学院)
(3)签订一份承诺书。重大考试前,要组织每名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学生增强责任感,自觉做到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学生处)
(4)组织一次宣讲课。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一次“诚信教育专题宣讲课”活动,以案说法,引导学生自觉做到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5)开展一次工作培训。教务处在每次考务培训会上要开展诚信守纪教育,组织考务人员收看《防范现代通讯工具考试作弊培训光盘》,切实提高监考教师防范作弊的意识和识别作弊器材、处理违规违纪事项的能力,加强监考老师对违规学生的处理程序和监考员规范化操作程序的学习。(责任单位:教务处)
(6)举行一次师德提升活动。各学院通过教职工大会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培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广大教师加强自我思想品德修养,增强职业道德素养,以身作则,恪尽职守,杜绝与社会考试培训机构勾连,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秩序和公平公正。各专业系(教研室)加强对考试诚信教育活动学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学院)
(7)营造浓厚的诚信考试氛围。学校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多个平台,全方位营造浓厚的诚信考试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夯实考试诚信教育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统筹安排。要把抓好各项考试的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考试违规行为作为建设良好校风、学风和清除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大事来抓。
2.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全力落实,全面排查,严密防范,高质量完成考试诚信教育活动。
3.学校将考试诚信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各相关单位管理工作重要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活动开展走过场、培训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印发整改通知书等措施,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各项考试诚信教育原则上应在考前一周内完成。
5.各责任单位于6月25日前将上半年活动开展的举措(含活动方案)、特色、效果等情况通过政务平台报教务处考务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07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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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
附件:考试诚信教育相关附件材料(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