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项目结题验收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1.结题范围。(1)学校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申请延期的2019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形式。各项目研究团队须准备PPT等结题汇报材料,其项目负责人须代表团队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项目指导教师需在场。专家根据结题材料、现场汇报、问题回答等综合情况,给出是否给予结题的明确意见。
3.现场答辩。学校进行现场答辩,PPT汇报不超过3分钟,各项目研究团队成员与指导教师须提前到达指定教室。现场答辩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
现场答辩初定于5月12日(周三)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学院自行组织结题验收
1.结题范围。(1)学校2020年度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申请延期的2019年度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形式。各学院依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原则上,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需通过专家会评。各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详见附件2。
三、结题工作流程
1.材料要求。所有参与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的项目,均须于结题验收前在先极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创新训练模块和现场答辩环节完成材料上传与提交。逾期未上传与提交材料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
2.系统上传。各项目负责人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创新训练系统中上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专利,须提交相关成果或图片;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原型及照片;如有社会相关单位和专家鉴定意见的,一并提交。因故未能如期完成项目研究的,应申请延期或中止研究,并上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4)。如有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现场提交。所有参与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答辩时除提供PPT外,还须提交3本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和成果支撑材料组成的项目汇编册。因故未能如期完成项目研究的,在现场答辩时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4.评审结果。各学院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于5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1份电子与纸质版的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清单(含延期或终止项目申请书)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会同学校评审结果,及时将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本次结题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陆娟;联系电话:0551-63828079
附件:
1.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场答辩信息一览表
2.各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3.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场答辩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各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xlsx
附件3: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学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