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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3-18 浏览次数:12554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等12个中央部委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主办。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最大的高校双创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是检验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本次大赛将聚焦“五育”并举的双创教育实践,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赛事组织形式,举办一届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百国千校、全球最大的一场创新创业盛会。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力争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相关的赛道为: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现将有关申报参赛相关事项进行预通知,具体要求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请各创新创业团队做好参赛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高教主赛道

组别

项目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他要求

创意组

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1.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1.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是大赛举办的同期实践活动,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做好社区创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展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途中敢闯敢为的青年力量。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将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与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紧密结合,开好一堂全国最有温度的思政大课。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组别

项目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他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赛程安排

校级选拔(4月)-省级决赛-全国总决赛。各级比赛主要包括文本评审、现场答辩评审两个阶段,其中文本评审形式为商业计划PPT、创业计划书BP和其他佐证材料(全国总决赛还需90秒介绍视频)。现场答辩形式为10分钟展示和5分钟问辩。

(一)组织发动及参赛报名(2021年3月31日前)

宣传动员。各学院应邀请大赛专家评委、优秀指导老师、获奖团队代表等开展宣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赛解读、项目选择、市场营销、商业模式、商业计划书、比赛技巧等。宣传发动阶段,建立企业微信双创在线工作群、钉钉双创在线工作群等线上解答。

参赛报名。大赛各级赛事均采用同一个网上报名系统。参赛团队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注册并报名参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二)项目评审(2021年3月-2021年4月)

初赛。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对照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线上评分,按综合评分得出进入复赛项目。

复赛。对复赛项目进行线上综合评审,包括参赛资料(计划书、PPT等)评审、线上会议会评等,遴选出参加决赛的候选项目。

决赛。通过现场展示、答辩(或在线路演、答辩),决出校赛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

(三)项目打磨与省赛项目推荐遴选(2021年3月-2021年6月)

大赛举办期间,学校将组织省赛、国赛评委等对前期申报的重点项目以及在校赛中表现优异的参赛项目进行一系列项目打磨与辅导活动,最终按照学校推荐项目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覆盖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创业大赛,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要派专人跟进,根据大赛通知的有关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明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发动尽可能多的学生、校友报名参赛。参赛学生的人次数,一般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5%。

学校对各学院大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包括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情况,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二)加强重点项目挖掘、培育

各学院要在“挑战杯”、“创青春”等与大赛关联性较强的赛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把提高硕士研究生和教师、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

(三)抓好备赛人员疫情防控

各学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备赛人员健康安全。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钉钉群及校内有关的网络平台做好线上宣传发动、线上项目培育等工作。大赛期间,如上级部门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可能对大赛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具体将另文通知,敬请密切关注。

五、参赛资料要求

(一)校赛参赛资料提交要求

1.商业计划书。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完整商业计划书一份(竖版PDF形式,页面大小为A4),内容自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如附录页数过多须适当压缩或删减。

2.参赛作品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在大赛系统报名时,将《申报表》放置在计划书的第一页,与计划书合并提交。

(二)资料提交方式

校赛初赛参赛作品申报表、项目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通过政务平台发至教务处(招生办)实践教学管理科。

 六、关于赛事的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待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正式通知发布后再予公布。

附件为部分大学往届“互联网+”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含商业计划PPT、创业计划书BP)可供参考。

往届全国总决赛路演视频链接: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QE411d777?from=search&seid=8434212709196474416(第五届);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qK4y1j7C1?from=search&seid=11262459469918016005(第六届)。

 

 

附件1:高教主赛道参赛须知

附件2:红旅赛道参赛须知 

附件3:参赛作品申报

附件4:各单位参赛汇总表

附件5: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部分大学参赛项目参考

                                  

教务处(招生办)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高教主赛道参赛须知.docx

附件2:红旅赛道参赛须知.docx

附件3:参赛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4:参赛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部分大学参赛项目参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