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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1345


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7)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现就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1.立项范围包括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等六大选题领域,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2.各单位为教育部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需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

二、推荐限额

所有申报项目要立足校本研究,统筹设计、合理布局,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及专家推荐限额一览表详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参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及附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不按工作要求申报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各单位审核与遴选评定后于324日(周三)16:00前,将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5)和专家推荐表(附件6),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工作联系人。

3.项目申报人应在322日(周一)12:00-324日(周三)16:00时间段内,将PDF版申报材料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网址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账号: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1111111)。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要严格按照文件及通知要求进行组织,不得超额申报;项目申报人要依据项目研究实需组建研究团队,项目参与成员签名不得代签。

2.学校建立了各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联络人负责机制,项目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修改密码、项目驳回等问题,请咨询本单位联络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3.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及专家推荐限额一览表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5.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6.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招生办)

          2021316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pdf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及专家推荐限额一览表.xlsx

附件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5: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6:专家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