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教务系统教师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线上教学、教育事业报表上报、工作量统计等工作,现组织开展教务系统教师个人信息完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完善对象
教务系统中具有教工号的所有教师(含职能部门人员,外聘人员,不含已经退休、离职的教师)。
二、时间要求
2021年1月28日至2月5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个人填写
教师个人修改权限已经开放,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善职称、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单位审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教学院长审核流程见附件2。
(三)其他
职能部门个人信息修改由学校统一审核。
附件1:教务系统个人信息完善操作流程
附件2:教务系统个人信息完善审核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