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考试校级巡考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端正考风、学风、教风,学校决定对本学期第19周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巡考,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带队、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校级巡考组,全面检查学校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教师履责、考风考纪等情况,巡考组人员构成及工作分工见附件。
二、巡考时间
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7日
三、工作安排
1.考试期间每天巡考工作由校领导带队,各巡考组按照确定的巡考日程独立开展巡考工作。各巡考组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组长,排在最后一位的是该组联络员。
2.巡考组组长负责本组巡考工作的召集,在当日巡考结束后督促联络员汇总巡考情况,经巡考组成员签字后由联络员交至考试办公室;巡考组联络员负责提前与巡考组成员进行工作联系,领(交)巡考材料以及记载巡考情况、传达处理意见、汇总巡考结果等事宜。
3.各巡考组成员若不能按时到岗,应向带队校领导请假。
4.巡考人员在巡考过程中应佩带胸牌,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应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巡考方案开展巡考,若发现考试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2.监考教师应根据《港澳宝奥苹果手机考试管理规定》(校字[2017]95号)要求,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对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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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