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7〕60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建行杯”第三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安徽省教育厅与蚌埠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合肥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合肥学院和蚌埠市教育局共同承办,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蚌埠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诚、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善林担任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解平、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杨学军、合肥工业大学校长梁樑、安徽财经大学校长丁忠明、合肥学院党委书记蔡敬民担任副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全省本科高校以及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高校校(院)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高校分管教学(创新创业)副校长(副院长)作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善林担任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大赛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
裁判委员会由合肥学院党委书记蔡敬民担任主任。邀请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纪检部门等单位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大赛仲裁事宜。
大赛秘书处设在合肥工业大学。由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梁昌勇和合肥学院副院长刘建中担任秘书长,负责省赛日常组织、国赛项目推荐工作。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实际成立校级组织机构,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校预赛以及参加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各参赛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申报条件。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总决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决赛由各高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个高校报名团队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全省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省总决赛,通过复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安徽省总决赛现场比赛。
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安徽省代表队,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对参加国赛项目团队展开省级集训工作。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月-8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底,截止时间由各参赛高校根据校园赛时间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省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创建各高校后台管理账号,以便大赛高校负责人查看管理本校报名信息。
2.校园赛(6月1日-9月5日):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要在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申报人资格、工商注册时间、获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证书等参赛条件进行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并及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项目的管理、遴选和推荐。各校学生参赛率原则上应达到20%左右。
3.安徽省总决赛(9月5日-9月15日):大赛组委根据各校推荐参加省赛情况,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对参赛队伍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队伍进入安徽省总决赛,由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决赛,决出金、银、铜奖和单项奖,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工作者,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4.推荐参加国家赛(9月15日-10月10日):大赛组委会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对遴选出的项目进行指导。
5.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总决赛时间、地点另外通知。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经费支持和奖励
1.经费支持
各省属高校参加比赛所需经费从各高校提升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高校经费自筹。负责牵头国赛省级集训的高校,省教育厅按重大教改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安徽省总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的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拨付给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统筹使用。
2.参赛项目数和奖励
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设优秀组织奖20个、优秀组织工作者30名,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组委会根据各高校在全国报名平台上注册审核合格的参赛队伍数,结合作品质量确定各校参加省级总决赛项目数。各高校应通过校园赛产生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学生团队。
各高校要积极支持参赛团队,各高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专升本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3.全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二、三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九、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和省赛官网“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查看具体内容。
十、宣传发动
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园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为了推动大赛的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本届大赛将实施巡视制度和通报制度,在各高校举行校园赛期间,大赛组委抽选若干所高校开展巡视工作。同时在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通知公告栏目通报每周各校报名数量、提交项目情况。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安徽省“互联网+”各校负责老师工作群:152215304,请每所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人、联系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合肥工业大学:
尚广海, 0551-63831004, [email protected]
杨乾坤, 13739242626,[email protected]
合肥学院:
刘沛平, 0551-62158348,[email protected]
黄文婷, 0551-62158349,[email protected]
附件:1.“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组织机构.docx
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3.“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奖项设置与评选细则.doc
4.“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晋级总决赛名额分配办法.doc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