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合统〔2016〕1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根据省统考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统考办〔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广泛组织动员,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落实好考务工作。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7月11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合肥市统计局机关党总支(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B座七楼0714室)。考生确有实际困难不便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的,可委托所属县(市)、区统计部门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初级、中级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便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市统计局网站,网址:http://tjj.hefei.gov.cn/(或登录安徽统计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ahtjj.gov.cn)/。
4.高校在校生报考: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高校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高校在校生踊跃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为鼓励高校在校生报考,凡报名参加今年初级资格考试的高校在校生,考试费全免。考生可持高校学生证或学校院系出具的学生证明统一报名。
联系电话:63538927、联系人:秦蓁。
附件:一、合肥54所普通高校名单
二、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统考办〔2016〕3号)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