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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893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635

 

 

 

 

关于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保证学生按时选课,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一、201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201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等三个专业类的分流工作请相关学院于第11周结束前(56日)完成。学院派专人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分流数据的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完成后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数据处理,并报送纸质材料。

二、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调整请于56日(第11周星期五)前完成。

需调整的内容,应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教学秘书将需调整的课程通过正方系统“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予以提交,由教务处教研科根据审批情况对培养计划统一进行调整。

各教学单位需于56日前将课程的周学时及起止周调整报教务科审核;课程的增加、删减及总学时、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调整请报教研科审核。

下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报教务科存档,一份发至学生班级。

三、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

12周星期三(511日)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各学院教学任务落实在第14周星期五(527日)之前完成。

教师授课任务书总表打印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送教务科。 

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尽可能实行小班教学,严格控制安排大班课。原则上南区每教学班控制在为120150人内,北区每教学班控制在100150人内。

具体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见附件2

附件:

1.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操作流程

2. 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

 

 

              教务处

               2016421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操作流程.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2: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