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6〕35号
关于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保证学生按时选课,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一、201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201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等三个专业类的分流工作请相关学院于第11周结束前(5月6日)完成。学院派专人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分流数据的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完成后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数据处理,并报送纸质材料。
二、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调整请于5月6日(第11周星期五)前完成。
需调整的内容,应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教学秘书将需调整的课程通过正方系统“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予以提交,由教务处教研科根据审批情况对培养计划统一进行调整。
各教学单位需于5月6日前将课程的周学时及起止周调整报教务科审核;课程的增加、删减及总学时、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调整请报教研科审核。
下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报教务科存档,一份发至学生班级。
三、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
第12周星期三(5月11日)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各学院教学任务落实在第14周星期五(5月27日)之前完成。
教师授课任务书总表打印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送教务科。
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尽可能实行小班教学,严格控制安排大班课。原则上南区每教学班控制在为120或150人内,北区每教学班控制在100或150人内。
具体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见附件2。
附件:
1.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操作流程
2. 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
教务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