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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4-06 浏览次数: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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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函〔201632

 

 

 

 

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基本完成,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1.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主持人员须参加答辩,无故缺席的,项目按不通过记。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3. 创业项目

所有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单独进行验收,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 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 相关成果:汇报PPT电子版,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

3. 2015年立项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延期申请,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4. 各级项目的上述材料均由学院汇总后提交到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综合楼216室),截止时间为415,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命名(例201510878001结题报告等)发至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5. 国家级项目结题答辩时间暂定415-17,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

1. 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

2. 2015年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630日,逾期不再办理。

 

 

 

 

教务处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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