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6〕29号
关于统计专业理论课授课教师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本科专业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库,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承担专业理论课教学的授课教师信息情况予以统计。现将具体统计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学院表格统计内容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手工填充授课教师姓名、第一学历专业、课程组负责人等三项信息。
2.表格中职称、学历、学位等三项信息请鼠标下拉选择,无需手工填写;“课程组负责人”一栏请在对应的教师信息后打“√”。
3.请各学院于4月5日(第七周周二)前将表格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至教务处综合科。
4.请不要变动表格格式并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完成该项统计工作。
附件:
1.土木工程学院
2.建筑与规划学院
3.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4.管理学院
5.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6.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7.数理学院
8.外国语学院
9.艺术学院
10.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1.法律与政治学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