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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省教育厅两个文件并公布201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12-09 浏览次数:569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58

 

 

转发省教育厅两个文件并公布201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

 

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22, 附件1)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23,附件2)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两个文件精神,我校共有37个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获准立项(详见附件3);共有21个省级部分振兴计划项目获准立项(详见附件4)。另经公示并核对后,有53个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获准立项(详见附件5),现一并予以公布。为做好上述项目的建设和研究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请各学院(部、中心)立即组织获准立项的主持人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6)。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周期为三年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由各项目指导老师和学生签订,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需报省教育厅。

二、填写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任务书。

请各学院(部、中心)立即组织获准立项的主持人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7)。2015年省级振兴计划项目中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

三、填写校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任务书。

请各学院(部、中心)立即组织获准立项的主持人按照《港澳宝奥苹果手机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8)要求填写,建设类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四、相关要求

1.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需经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16年元月6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待学校统一盖章后, 2016年元月6日前,由专人取回扫描盖章页后,将重新合成后的电子版,至迟于2016年元月15日前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上传至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或政务平台尹雪莲处。

2. 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需经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16年元月15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或政务平台尹雪莲处。

 

附件18

 

 

教务处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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