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50号
关于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开展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的微调工作
各单位需进一步审查相关专业培养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专业培养计划,以保证培养计划执行的刚性要求。经学院论证确需调整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由教学秘书将需调整的课程通过正方系统“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予以提交,由教务处教研科根据审批情况对培养计划统一进行调整。
课程的周学时及起止周调整报教务科审核;课程的增加、删减及总学时、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调整请报教研科审核。
下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送教务科存档,一份发至学生班级。
各单位需于10月30日(第9周星期五)前完成培养计划调整工作。
二、大类分流和专业分方向
2014级工商管理类分流工作需10月30日(第9周星期五)前完成。学院需派专人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的操作,完成后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数据处理,并报送纸质材料。
三、教学任务落实
第10周星期三(11月4日)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各单位需于在第11周星期五(11月13日)之前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各单位落实相关教学任务后,需将教师授课任务书总表打印两份,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送教务科。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尽可能实行小班教学,严格控制安排大班课。原则上南区每教学班控制在为120或150人内,北区每教学班控制在100或150人内。
2.对2015级教学任务,相关单位如需对少课时课程(总课时≤32课时)集中分段安排,请务必按照2015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原则要求,做好上半学期段(第1周至第8周)和下半学期段(第11周至第18周)课程衔接。
3.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以保证学生按时选课。
4.联系人:
教研科 尹雪莲,联系电话:63828075
教务科 王 涛,联系电话:63828070
附件: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