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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开设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09-21 浏览次数:870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45

 

关于申请开设15-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选课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今721日下发的《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校字〔201543)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课程学时和学分

公选课课时统一为2030学时,20学时为1.0学分,30学时为1.5学分。

二、开课资格

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本学期公选课开课申请时间为2015921-929日,开课对象为我校11(五年制)、121314级在校生。

2.为保证本学期公选课正常开设,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积极鼓励本单位具有高职称、高学历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开设公选课,学校鼓励开设诸如“徽派建筑”、“徽文化”等系列富有特色的公选课程。学校除鼓励广大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职称、高学历教师积极开出有特色高水平深受学生欢迎的公选课外,还作了如下规定:校“易海名师”在任期内必须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今后申报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必须开设过1门公共选修课;讲师以上晋升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开设过公选课程的优先晋升或推荐。

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公共选修课工作流程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操作说明分别见附件二、三。新开设的公选课须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一)。首次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师需提供教学大纲(纸质版、电子版)、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时的教案和相关课件(电子版);非新开设的公选课须提供教学大纲纸质版;本学期所有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除须提供上述教学准备文件外,均需提供任课教师简介和课程简介,课程简介应包括教学内容简介、教学目的、学习要求、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此外还需提供教学日历(电子版)一份,教学日历按每周一次填写,可不注明具体日期。

4.为保证公选课评审不遗漏,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于2015930日(周三)前将本单位申请开课汇总表(附件四)及所有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电子文档发至尹雪莲政务平台。

5.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尹雪莲     电话:63828075

 

附件:

    1.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校级选修课工作流程

3. 2015-2016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操作说明

4. 公选课汇总表

 

 

教务处

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2: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校级选修课工作流程.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3:2015-2016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操作说明.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4:公选课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