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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4年度专业导师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09-11 浏览次数:432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43

 

关于报送2014年度专业导师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本科生中实行专业导师制暂行办法(修订)》(校函〔2013112号)文件要求,学院每年必须对专业导师进行考核,且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现将2014年度我校专业导师考核结果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1.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部门专业导师的考核结果,专业导师考核文件及相关内容见附件1

2.各学院依据专业导师的考核结果填写《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2),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的形式报教务处综合科。

3.各学院《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报送前应在本部门内进行公示。

二、结果审核及津贴发放

1.教务处审查学生人数、优秀比率和津贴标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业绩津贴。

2.人事处审查专业导师的职称情况。

3.各学院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按财务制度要求发放业绩津贴。

三、注意事项

1.承担专业导师任务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总分85分且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本部门本科导师总人数的28%以内)、良好(85>总分75分)、合格(75>总分60分)和不合格(总分<60分)。

3.各学院专业导师考核结果的支撑材料应妥善保存,以备学校检查。

 

附件:

    1.专业导师考核文件及相关内容

    2.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

 

 

教务处

一五年九月九日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1:关于在本科生中实行专业导师制暂行办法(含附件).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2: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