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43号
关于报送2014年度专业导师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本科生中实行专业导师制暂行办法(修订)》(校函〔2013〕112号)文件要求,学院每年必须对专业导师进行考核,且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现将2014年度我校专业导师考核结果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1.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部门专业导师的考核结果,专业导师考核文件及相关内容见附件1。
2.各学院依据专业导师的考核结果填写《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2),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的形式报教务处综合科。
3.各学院《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报送前应在本部门内进行公示。
二、结果审核及津贴发放
1.教务处审查学生人数、优秀比率和津贴标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业绩津贴。
2.人事处审查专业导师的职称情况。
3.各学院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按财务制度要求发放业绩津贴。
三、注意事项
1.承担专业导师任务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总分≧85分且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本部门本科导师总人数的28%以内)、良好(85>总分≧75分)、合格(75>总分≧60分)和不合格(总分<60分)。
3.各学院专业导师考核结果的支撑材料应妥善保存,以备学校检查。
附件:
1.专业导师考核文件及相关内容
2.2014年度专业导师业绩津贴发放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