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41号
关于组建二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已于7月23日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港澳宝奥苹果手机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校字〔2015〕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暂行)),按照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各学院需筹备组建本单位教学督导组,组织开展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组建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学院要按照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细则,组建本单位教学督导组,自主开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二、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人员组成参照实施办法(暂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充分征询本学院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确定。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三、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组建后,要尽快制定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学校将适时对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组成名单、《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印发《港澳宝奥苹果手机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校字〔2015〕50号)
2. 二级教学督导组组成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