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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函〔2015〕38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暨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质量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并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及要求
(一)振兴计划部分项目
1.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各学院限报1个,学校从中择优推荐3个省级立项。
各单位要在准确把握、全面领会《部分项目申报指南》的前提下,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把关,吃透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的内涵和标准,务求推荐的专业满足立项要求。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学院组织申报的项目数不多于5项,研究生部、信网中心、体育部及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不多于2项,其他职能部门若有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研究课题也可组织申报。学校从中择优推荐16个省级振兴计划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另外拟设30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2014年校级已立项、完成情况良好且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的也可申报省级),从中择优推荐15个省级立项,其中4项为重点。
3.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各学院组织申报的项目数不多于3项,其他职能部门、研究生部、信网中心、体育部及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不多于1项。学校本年度拟设立30项校级成果奖,其中校级特等奖2项,校级一等奖8项,校级二等奖8项,校级三等奖12项。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含特等、一等及二等奖,振兴计划),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三等奖,质量工程)。
(二)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各学院限报1个,本年度拟设立6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从中择优推荐3个省级立项。
2.特色专业。各学院限报1个,本年度拟设立3个校级特色专业项目,从中择优推荐1个省级立项。
3.专业认证试点项目。本年度拟设立3个校级专业认证试点项目,用于支持接受国家专业认证。
(三)课程建设类
4.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本年度设立8门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其中5门资源共享课程,3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从中择优推荐4门省级立项。申报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在申报书中必须提交课程建设资源清单及明确进入学校泛雅网络教学平台时间表。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不设限。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坛新秀。本年度拟设立6名校级教坛新秀,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坛新秀3名。
7.教学名师。本年度拟设立6名校级教学名师,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3名。另从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中遴选组建,拟推荐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
8.教学团队。本年度拟设立4个校级教学团队,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团队1个。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9.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0.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本年度拟设立4个校级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项目(其中1个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省级2个。
1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1个。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2.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本年度拟设立4个校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从中择优推荐2个省级立项。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各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同类项目超过2项需要排序,于
2.经评审后获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电子版经申报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签名盖章需上传扫描件),可从
三、其他
1.本年度各级各类 “质量工程”项目评审一律以《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指南》和《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和标准进行评议。
2. 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书和指南见附件2;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和指南见附件3。
3.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按要求上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结合“项目纸质材料”和“单位申请报告”及排序情况以会评方式完成评审及遴选推荐。
附件:
1.2015年度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5年安徽省部分项目振兴计划通知、指南、申报书
3.2015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通知、指南、申报书
4.各级各类项目建设经费参考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