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2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部分毕业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环节时间安排
1、6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成绩报送和录入工作。
2、6月18日前,完成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报送《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第二轮)和《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
3、6月19日,教务处汇总《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报就业工作处,调整派遣方案。
4、6月23日,拟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通知》(校教函〔2015〕20号)的要求,开展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学分制专业第一轮和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需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1),分别于6月9日和6月18日报教务处备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非学分制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关于2015届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预(初)审相关事宜的通知》(校教函〔2015〕24号)的要求执行。
三、学分制专业延长学制学生申请工作
学分制专业未通过毕业或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学生,均需申请延长学制,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否则按《关于开展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通知》(校教函〔2015〕20号)相关规定处理。
延长学制的学生需于6月16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附件2),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后汇总。学院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附件3),于6月18日报教务处备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联系人
教务处教务科:王涛,联系电话:63828070。
附件:
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
2.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
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