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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05-27 浏览次数:605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教务处

 

校教函〔201527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部分毕业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环节时间安排

16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成绩报送和录入工作。

2618日前,完成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报送《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第二轮)和《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

3619日,教务处汇总《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报就业工作处,调整派遣方案。

4623日,拟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通知》(校教函〔201520号)的要求,开展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学分制专业第一轮和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需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1),分别于69日和618日报教务处备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非学分制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关于2015届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预(初)审相关事宜的通知》(校教函〔201524号)的要求执行。

三、学分制专业延长学制学生申请工作

学分制专业未通过毕业或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学生,均需申请延长学制,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否则按《关于开展2015届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通知》(校教函〔201520号)相关规定处理。

延长学制的学生需于616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附件2),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后汇总。学院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附件3),于618日报教务处备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联系人

教务处教务科:王涛,联系电话:63828070

 

 

附件:

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

2.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

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1:港澳宝奥苹果手机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学生异常情况汇总表.xls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2: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学分制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doc 

港澳宝奥苹果手机附件3: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审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