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3号
关于2014届秋季毕业生
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届秋季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登录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补考成绩登录报送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1、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的准备工作。
2、
3、
4、6月23、24日教务处、学生处复审。
5、
6、
四、符合学位授予补充规定的学生申请学位工作
1、
2、申请材料包括:
①学生本人申请;
②学生个人成绩大表;
③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奖学金证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等)。
3、申请应经所属学院学位委员会初审,查验证书原件是否有效,签字同意后,于
4、6月24、25日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批。
为保证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