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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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效能有关举措的通知
2021-12-30 浏览次数:1146
校属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实做细 “我为群众办实事”,认真落实管理体系优化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提升财务服务效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坚持“合法合规、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建立财务服务“13579工作法”,现将有关举措通知如下。
“1”:对推送至财务审核环节的网上报销业务,原则上财务审核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报销人员上传报销资料不全的,将通过系统短信提醒经办人予以补充完善,确保经办人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纸质单据办理报销业务最多跑一趟。
“3”:报销单据完成审批手续,送达财务处审核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5”:每周五个工作日全部受理财务业务(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除外)。
“7”:日常报销业务付款七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成并支付完毕。
“9”:校外专家酬金、校内师生劳务和科研绩效支出等科目,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受理三批次,在上述三个时间点后九天内到账。
涉及公务卡等财政支付的,以财政支付时间为准。建立财务应急处置机制,处理寒暑假等假期中急办的财务事项。
以上措施自2022年开账起试行。财务工作离不开各单位、各位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恳请在以上工作试行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联系电话:会计科 63828033,科(教)研经费管理科63828393,监督电话:63828031。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