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关于2021-2022-2学期期末教学 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丁益发布时间:2022-05-23浏览次数:116

各专业系、中心:

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入期末阶段,现将有关常规教学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

教学任务下达后,请各系中心对照培养计划,认真审核下学期课程安排及课程信息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实验实践课程的周学时信息一定要准确,否则先极系统读不到正确信息,无法排课。

二、期末考试工作

1、考查课程考核

考查课程考核请各位主讲教师依据课程大纲的考核方式组织考核;教师自行申请教室进行考试

2、考试课程考核

本学期考试课程安排从第十周开始启动,任课老师和学生讨论好考试时间后,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各任课老师在课程结束前一周完成试卷命题编制,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后报院教学办。根据学校要求,6月19日前完成公共选修课程教学任务;6月24日前完成其他课程教学任务,6月27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

未返校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不含实践环节)。学院于5月20日前汇总报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缓考课程在下学期学生返校后安排考试,平时成绩纳入总评。

(二)实践教学环节

1.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训安排原则上不出合肥市,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为校内实习、线上实习或延期开展(报教务处备案)。

2.未返校学生的实践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教学可通过虚拟仿真实验、线上实习等形式开展,或延至下学期开展。

三、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1日-6月10日,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督促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自行组织检测。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拟定于6月816周周三进行。

各位毕业班学生须于6月2日前在论文检测系统完成检测,学院于6月3日组织各专业系对学生论文(设计)电子版进行审核,并完成自评互评考核,各系提交符合毕业答辩资格学生名单,对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后直接进入二次答辩环节6月10日(第16周)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优秀二次答辩工作,6月12日(第16周星期日)前录入并提交成绩;7月6日(第20周三)前,完成第二轮答辩(针对首轮答辩不及格学生及直接进入二次答辩的学生),并录入、提交成绩。

在校毕业生参加现场答辩;未返校毕业生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由学生所在制定线上答辩方案并组织实施。

3、学院于6月7第十六周周二召开毕业答辩学生动员会,宣布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各系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分组,学院通告具体安排。

三、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1.毕业生须于5月17日-22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学籍信息

2、5月17学院教学办按工作要求和流程及时启动毕业资格在线审查工作

2.6月1日前,学院完成第一轮毕业学位资格初审,结果报教务处。6月6日前,根据教务处反馈情况完成资格复审,复审结果报教务处终审。

3.7月6日-7日,对第一轮审核中未达到毕业要求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开展第二轮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班辅导员、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各本科生学业导师应及时将毕业工作安排通知到毕业生(含延长学制学生),并与延长学制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学业指导。

3.各系应督促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录入并提交考核成绩。

4.各系要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加强过程管理。

5.未返校毕业生回校办理毕业手续等,视疫情形势和属地防控政策,另行通知。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