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度挑战杯竞赛 “青苗训练营”的通知

时间:2025-02-25来源:院团委浏览:3017

各学院:

 为鼓励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助推“挑战杯”竞赛顺利开展,学校继续开展2025年度“挑战杯”竞赛助推计划,将通过训练营立项方式招募优秀学生携优秀作品入营训练,指导优秀学生科技成果向竞赛转化,助推参加“挑战杯”省赛、国赛。现将2025年度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大赛“青苗训练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设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同时还可参与“揭榜挂帅”“红色专项”“黑科技”等专项赛道。(参考上一届)。

 参训学生的作品内容和预期成果符合“挑战杯”竞赛的参赛要求并且能够承诺根据学校安排用于参赛。

 二、项目管理

 1.学校将对入营的项目作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2.学校将对立项的作品和入营学生安排校内外专家分组别专项辅导。

 3.学校将对立项的作品和入营学生安排定期交流沙龙,并提供合理的资源调配建议。

 4.入营学生需遵守训练营纪律,保证足够的参训时间。

 5.入营学生需遵守训练营纪律,尊重专家意见,同时在校内指导老师的辅导下,完成作品撰写。

 6对于违反训练营纪律、不听从安排或缺训的学生,将进行清退;学生也有自愿退出权利。

 7.训练营结营后,学生携作品仍回原学院报送下一阶段比赛。

 8.训练营结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给予优秀作品直接参与校赛资格,不占学院指标。

 三、选拔要求

 1.本次选拔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学生自愿参加。对于科研成果有跨校、跨学院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办公室递交材料,参与单独面试申请,项目负责人需为港澳宝奥苹果手机在校学生。

 2.选拔内容:本次选拔以考察学生创新及创业能力为主体,主要从作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三个方面进行考察立项。其中个人成果应为学生团队取得的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已授权的专利(包括软件著作权),挑战杯、互联网+竞赛省级以上获奖情况三类。

 3.选拔标准:学院在推荐时,应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项目的实际价值,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可推荐:①项目负责人需有个人成果,不能全为教师成果或其他成员成果;②项目有实际进展(可证明),能解决社会问题或已具备实际应用能力。

 4.其他情况:对于具有较大立意价值且成果申请在途的项目,可由学院另行推荐,学校将单独组织面试立项。

 四、立项流程

 1.学院申报

 2025年3月7日前填写《立项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由学院领导和指导教师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

 2.项目审查

 学校邀请校外评委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名单。

 3.项目实施

 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制定项目安排,并按照计划开展活动,积极备战“挑战杯”竞赛。

 4.中期检查

 学校将根据“挑战杯”竞赛安排对不同类型的作品分批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给出调整或退出意见。

 5.结营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及安排待后续营内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毅   联系方式:0551-63513039

 联系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办公室

 附件1:“挑战杯”训练营作品立项申请表.docx

                                                       校团委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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