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水电气安全管理,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高本单位师生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节能意识。
二、严禁擅自拆移燃气管道和设施,用气时请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家用燃气设施设备超期、老化请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更换。
三、各单位、驻校服务企业、个人不得私自开展水电气作业。如确需要,请填写《港澳宝奥苹果手机用水用电登记表》(附件),拍照发送至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后勤管理处审核后,由专业人员操作实施。
联系人:操老师,联系电话:63828309。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20日